近日,西安一名孕妇在输液过程中丈夫发现药物过期三个月,引起网友争议,纷纷表示是重大医疗事故,转院检查后发现孕妇体内真菌超标,孕妇输液发现药物过期3个月是怎么回事?接下来八宝网小编就来说说。
近日,西安高先生称,他的妻子已经怀孕6周,最近出现了呕吐症状,于是来到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输液检查。可是就在输液的时候,高先生发现有一瓶药竟然已过期3个月了,而此时这瓶药已经输了一半。高先生之后带着妻子转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高先生妻子体内真菌值已经超标,后期对胎儿的影响医生也说不准。当地食药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过期的药是葡萄糖静脉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26日,有效期至2019年1月,也就是说这瓶药已经过期了将近三个月。当高先生发现时过期的液体已经注射了一半,他赶紧叫来护士拔掉了输液管。
首先,具体实施打针的护士有责任,拿药换药不看清楚药品名称和期限,就使用,属工作严重失职。开处方医生一般不接触药品,很难认定有责任。
其次,作为妇幼保健院,服务对象主要是妇女儿童,药品管理制度和流程应该更加严格才对,出现过期药,要么是管理有漏洞,要么是有理由让人质疑,有主管故意使用过期药欺骗病人嫌疑,只要病人不发现,就没事,过期药也能赚钱。
作为药监部门,监管有流于形式嫌疑,难辞其咎!
孕妇使用过期药物可能会对于胎儿造成影响,孩子可能会出现畸形或出现其他的情况,严重的时候甚至会造成孩子死亡。一般孕妇食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且家长也药注意药物的日期。
药品有效期相关知识
药品有效期的一些常识。
1.标明有效期的日期
如“有效期至2019年4月”,那么该药可以使用到2019年4月30日,5月1日就过期不能用了;
2.标明失效期日期
如果标注“失效期2019年4月”,那么该药只能使用到2019年3月31日,4月1日就过期不能用了;
3.标明有效期
如果标注“生产日期2019年4月,有效期3年”,那么该药只能使用到2022年3月31日。
再次提醒大家,为了安全起见,对于过期的药物,即使外观、气味没有发生改变,也请不要继续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