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企业发文鼓励生育,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多的人奖励也更多,该企业认为生二胎有助于提高员工责任意识,也是社会发展的需求,江苏一企业多生一胎多20天产假怎么回事?接下来八宝网小编就来说说。
总部位于江苏宜兴的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发文,鼓励员工生育,称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多的员工机会优先、岗位优先,多生孩子多奖励。
该公司发布方案称,生有多胞胎或多胎的,每多生育1胎,增加产假20天;每多生育1胎,増加男方20天的陪产假;每多生育1胎,可按公司《员工等慰问帮扶制度》双倍奖励;同等条件下,孩子多的员工机会优先、岗位优先。
该方案显示落款为“远东控股集团总裁工作部”,发文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
该企业董事长认为,生二胎也会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更加努力工作,更有担当。因此,公司鼓励那些想生又有条件生育的员工生二胎。并且在职位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孩子多的员工。
出台“多生优育激励方案”,是公司对员工的投资。员工把家庭建设得好,有利于其事业的发展,“鼓励愿意生、有条件生的人多生优育,是现实的需求,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需求。”
1、江苏省产前假工资规定
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2、江苏省产假工资规定(产期)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江苏省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市称为陪产假)。2018年7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江苏省女方产假共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
各省产假和护理假详情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