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我们会发现很多夫妻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其实并不是疫情造成的,疫情只是婚姻的放大镜,那么,疫情期间为什么分手离婚的人变多了?疫情隔离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这些分手、离婚的人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因为居家隔离,俩人24小时待在一起,彼此的缺点和毛病暴露无遗,逐渐开始相互嫌弃,不断争吵,最终双方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感情走向了破裂;
另一类则是因为彼此长期异地无法见面,感情难以维持下去了,于是就分开了。
其实,从这两类情况中我们不难看出:虽然很多人在疫情期间分手、离婚,但疫情并不是导致情侣分手及夫妻离婚的根本原因,它只是感情的放大镜,放大的是彼此感情中本来就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才是情侣分手及夫妻离婚的根本原因;疫情只是加速了彼此情感问题显现的速度,进而提前了两个人分开的进程,于是就产生了疫情期间分手、离婚人数变多的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结婚和自愿离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若双方达成合意,进行协议离婚的,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若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另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者是愿意离婚,但就抚养、财产等问题而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当离婚诉讼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审理时,原告需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此时可通过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等材料进行证明。
虽说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并不是随便哪个法院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只有拥有地域管辖权的法院才可以审理,否则诉讼会被移送至相应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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