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折病人什么食物不能吃
1.三七片
在骨折的初期阶段,会出现局部内出血,积血淤滞等情况,并且表现出肿胀、疼痛等情况,如果这个时候服用三七片能收缩局部血管,缩短凝血时间,增加凝血酶,非常恰当。
但在骨折整复一周以后,出血已停并且被损组织也已经开始修复,而修复必须有大量的血液供应。如果这个时候继续服用三七片,就会导致局部的血管处于收缩状态,血液运行就不畅,对骨折愈合不利。
2.多吃肉喝骨头汤
很多的人都错误的认为骨折后应该尽量的多吃肉骨头以及多喝骨头汤,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骨折的痊愈。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现代医学经过多次实践证明,骨折病人多吃肉骨头,非但不能早期愈合,反而会使骨折愈合时间推迟。
这是由于受损伤后骨的再生,主要是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胶原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但在肉骨头中的成分主要是磷和钙,若骨折后大量摄入,就会促使骨质内无机质成分增高,从而导致骨质内有机质的比例失调。
3.偏食
骨折后通常都会伴有局部水肿、充血、出血、肌肉组织损伤等情况,机体本身对这些有抵抗修复能力,而机体修复组织,长骨生肌,骨痂形成,化瘀消肿的原料就是靠各种营养素,因此要想让骨折病人尽早的恢复,全面的营养是非常需要的。
因此在日常的饮食中,必须要做到拒绝偏食,这有这样才能补充到丰富的营养物质。而且还要多吃一些西红柿、苋菜、青菜、包菜、萝卜等维生素C含量丰富的蔬菜,以促进骨痂生长和伤口愈合。
4.不易消化食物
骨折病人不能吃什么?比如一些不容易消化的食物是必须要禁止的,由于骨折病人因固定而活动限制,加上伤痛,精神忧虑,因此食欲往往不振并且还会出现有便秘的情况。因此这个时候患者的饮食不仅仅要营养丰富,同时还要要求容易消化及通便。
所以骨折病人的饮食千万不要吃一些难以消化的时候,而是应该尽量多吃一些含有多纤维的食物,比如蔬菜、水果、蜂蜜等促进胃肠消化排便的食物。
5.少饮水
很多整天卧床休息的病人,由于行动的不便因此多半都会错误的减少饮水的次数,特别是一些是脊柱、骨盆及下肢骨折病人,饮水的次数更加少,这样做是不适宜的。卧床病人活动少,肠蠕动减弱,如果饮水不增加的话,就会使便秘的情况更加的严重,同时还会导致小便潴留,从而诱发尿路结石和泌尿系感染。
二、骨折后吃什么好的快
一般来说,受伤有1至2个星期的患者,饮食需清淡、易吸收和消化,应多给他们食用一些蔬菜、水果、鱼汤、蛋类、豆制品等,而且应以清蒸或者炖熬为主,少吃香辣、油腻和煎炸的食物。特别是可以多吃蜂蜜和香蕉等,因为卧床患者大都会出现大便秘结等症状,这些食物可以帮助排便。
受伤有2至4个星期的骨折病人,他们的身体不再那么虚弱,食欲和肠胃功能都有所恢复,那时可适当补充营养,像骨头汤、鱼类、蛋类及动物肝脏等食物比较好,同时也要多吃一些萝卜、西红柿、青椒等,这些食物可满足骨骼生长需要,促进伤口愈合。
骨折超过5个星期以后,病人可多吃高营养食物和含钙、锰、铁等微量元素的食物,像动物肝脏、鸡蛋、绿色蔬菜、小麦含铁比较多;海产品、黄豆等含锌比较多;麦片、蛋黄等含锰较多。同时配以鸡汤、鱼汤、各类骨头汤等,可选择性地加入红枣、枸杞等。
再往后的日子里,除了那些明显无益的食物,骨折患者不必再忌口。有的危重患者和因骨折引发其他并发症的患者饮食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病情和医嘱作出合理安排。
三、骨折后需要注意什么
骨折创伤后,人体的消耗增加,此时摄入的营养必须要大于消耗,疾病才会有康复的可能。所以饮食总量要保证,饭菜要符合病人胃口,讲究色、香、味,胃口差的病人应少量多餐。创伤后机体出现一系列内分泌及代谢改变,合理及时的补充营养能减少感染和并发症的发生,有利于伤口迅速愈合和康复。
骨折早期饮食宜清淡,多汤水而富于营养,少食油腻、煎炸食物,口味不宜过于辛辣。不必太拘泥于民间种种“发物”之说,但是酒应尽量少饮或不饮,尤其是在打针吃药时。因为酒精与多种药物间有相互作用,可能会影响药效或产生不良反应。茶应少喝,茶中鞣质含量高,能影响钙、铁及蛋白吸收;醋、菠菜应少食,因为它们酸化血液导致骨质脱钙。
人体所需的五类营养物质,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都要保证摄入。要特别注意增加蛋白摄入量。蛋白质含量高的食物有瘦肉、蛋类、乳制品。多食蔬菜、水果,除了提供维生素、矿物质外,还因纤维含量高,可增加肠蠕动,防治卧床期间易发生的便秘,如粗纤维蔬菜芹菜、韭菜等。润肠作用明显的还有香蕉、蜂蜜等。
四、骨折了怎么进行紧急处理
1、判断骨折:首先要考虑伤者受伤的原因,如果是车祸伤、高处坠落伤,机器的绞伤等原因时,一般骨折的可能性很大;其次要看一下伤者的情况,如伤肢出现反常的活动,肿痛明显,则骨折的可能性很大;如骨折端已外露,肯定已有骨折。在判断不清是否有骨折的情况下,应按骨折来处理。
2、封闭伤口:对骨折伴有伤口的病人,应立即封闭伤口。最好用清洁、干净的布片、衣物覆盖伤口,再用布带包扎,包扎时不宜过紧,也不宜过松,过紧时会导致伤肢的缺血坏死;过松时起不到包扎作用,同时也起不到压迫止血的作用。如有骨折端外露,注意不要将骨折端放回原处,应继续保持外露,以免引起深部感染;如将骨折端放回原处,应给予注明,并在后送时向医生交待清楚。
3、止血:用手压迫止血。如出血量较大,应以手将出血处的上端压在邻近的骨突或骨干上。用清洁的纱布、布片压迫止血,再以宽的布带缠绕固定,要适当用力但又不能过紧。不要用电线、铁丝等直径细的物品止血。如有止血带,可用止血带止血;如无止血带可用布带。上肢出血时,止血带应放在上臂的中上段,不可放在下1/3或肘窝处,以防损伤神经;下肢止血时,止血带宜放在大腿中段不可放在大腿下1/3、膝部或腿上段。伤止血带时,要放置衬垫。上止血带的时间上肢不超过1小时,下肢不超过1个半小时。
4、临时固定:伤肢的位置尽可能保持伤肢于伤后位置,不要任意牵拉或搬运病人。固定器材的选择最好用夹板固定,如无夹板可就地取材。在山区可用木棍、树枝,在工厂可用纸板或机器的杆柄;在战地可用*;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可利用自身固定,如上肢可固定在躯体上,下肢可利用对侧固定,手指可与邻指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