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女性所面对的危险源较多,且由于身体原因使得在遭遇暴力侵害时,一般而言自我防卫能力较弱,因此更易于被侵害。那么遭遇性侵要如何第一时间取证?强奸罪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下面微尚健道网小编带来介绍。
发现自己被性侵,最有利的一个维权手段就是立即报警,在警察的指导之下来搜集和固定证据。如果现场情况不具备立即报警的条件,作为被侵害人,要有意识地去搜集和保存证据:
①不要马上清洗。
②检查指甲残留的毛屑。
③现场擦拭过的纸巾或避孕套。
毫无疑问,不论是事前、事中还是事后,都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报警,由公安机关指引搜集和固定证据,但在此之前,作为被害人应当自己保留住必要的证据,便于追究犯罪分子责任。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对于奸淫男性的行为,只能定强制猥亵罪。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可见,强制猥亵罪不限性别,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3)客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性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此外,强制猥亵罪的强制程度较强奸罪要低不要求被害人达到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现实中趁人不备,突然袭击的强摸女性胸部的行为也属于强制的方式。
(4)主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性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性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即强奸罪有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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