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十月,是女性被重点保护的时期。因此,孕期用药的安全性向来备受关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徐先明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大多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都集中在早期。在受孕后的最初两周,受精卵受药物影响,可能导致自然流产。在受孕后2—6周,药物对胎儿的健康危害最大。受孕3个月后,药物影响会越来越小,但并非绝对安全。
徐先明介绍,在孕期用药方面,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制订的药物分级制度,明确、科学、合理,被奉为经典。该标准根据对胎儿的伤害程度,将药品分为五类。孕妇用药前一定要看清。
A类:对孕妇、胎儿都安全。多为维生素及矿物质类药,如B族维生素、钙片等。应按说明书,适量服用。
B类: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的危险证据不足或不能证实。如胃复安、青霉素以及多数头孢类药物等。
C类:仅动物实验显示,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孕妇的研究数据。如阿司匹林、扑尔敏、地塞米松等,使用时须谨慎考虑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D类:仅在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或患有严重疾病非用不可时才可使用。包括四环素、一些孕激素及抗癫痫药等。
X类:明确规定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如氯霉素、米非司酮等。
无论中西药,药品包装盒或说明书,如注有孕妇禁用或忌用的,千万不要用。徐先明强调,若必须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选择对症的B类和C类药,按常规剂量、疗程及方法服用,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
另外,有些孕妇“谈药色变”,其实也没有必要。如果普通感冒拖延不治,恶化成肺炎,对胎儿的影响远比药物凶险得多。妊娠期间若出现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一定要根据医嘱,选择安全有效的药物。有妊娠呕吐者,一般不推荐药物止吐。如呕吐严重,两三天不能进食,要去医院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可以静脉滴注葡萄糖液等,防止发生脱水和代谢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