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判断心跳呼吸骤停的主要依据是包括呼吸停止、大动脉搏动消失、意识丧失、心跳停止。
1、呼吸停止:判断是否有规律呼吸。在判断呼吸时可采用看、听、触法。观察胸部是否有规律抬起,听听是否有呼吸的声音,用手触摸胸部是否有呼吸的动作。
2、大动脉搏动消失:检测颈动脉搏动。检测颈动脉搏动时,可将三根手指放在颈部两侧,观察是否能感觉到搏动。
3、意识丧失:询问患者,看其是否能够正常回答问题,或使用疼痛刺激来判断患者是否具有意识。
4、心跳停止:检测心脏是否跳动。检测心跳时,可将手指放在患者胸骨下方,观察是否能感觉到心跳。
如果以上标准中出现其中一项或多项异常,应怀疑患者可能处于心跳呼吸骤停状态,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措施。同时呼叫急救车辆,进行及时的院前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