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5日,为胸部发愁的李小姐看到某美容院的美胸宣传资料后“怦然心动”,决定在此做胸部增大护理项目,并支付了4600元。当时,该店为李小姐量了一次胸围,结果显示为86.5厘米。
为了“效果更好”,李小姐相继做了4个疗程。到今年年初,李小姐在这家美容院共消费16.7万元,丰胸99次,但“一点效果都没有”。
6月22日,李小姐在医院测量胸围,结果只有83厘米,比丰胸前缩小了整整3厘米。
到法院讨说法 要回10.5万元
丰胸不成,还倒贴了近17万元,愤怒的李小姐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所有丰胸款项。
李小姐称,美容院以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她接受与承诺不符的美容服务,并收取巨额费用,要求美容院返还16.7万元服务款。
美容院则认为,李小姐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其美容护理服务的,护理效果也是因人而异。各人的体质不同,效果也不同,故不应返回款项。在法院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返还原告10.5万元。
法官:慎防消费欺诈行为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文国盛法官说,目前,丰胸是被投诉最多的服务项目之一,既不公开收费标准,也无收费合同说明,甚至不开具发票。
如果美容院的店员以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者,欺骗消费者接受与其承诺不符的生活美容服务,收取巨额费用,同时承诺的美容效果均不能实现,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就属明显的消费欺诈行为,应当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