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对皮肤有清洁、保护和美容作用。它的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化妆品引起的皮肤损害即为化妆品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既可由化妆品本身造成的,也可受体质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在发病前皮肤光滑,无皮炎的症状。发病部位与接触化妆品的部位一致,局部皮肤呈现红斑、肿胀、丘疹、糜烂、渗出、结痂等急性皮炎的症状。
⑵化妆品痤疮。有长期使用某种化妆品史。应用化妆品前,面部皮肤没有粉刺、痤疮的症状,使用化妆品后才出现这些症状,无内服或外用皮质激素史。
⑶化妆品色素沉着。有长期应用某种单一化妆品史。以往皮肤颜色正常,发病部位与接触化妆品的部位一致,局部出现淡褐色或灰褐色色素沉着。
⑷光毒性接触性皮炎。某些化妆品含有光感性物质,经特定波长紫外线照射后,可使皮肤发生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面部潮红、肿胀、起丘疹、水疱等。
有人临床观察181例,因使用化妆品(调查34种化妆品)&127;而引起不良反应的人数相差悬殊。其中以进口化妆品引起不良反应占首位。提示人们要正确选用化妆品,发生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要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