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日公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12月30日前可提意见
据了解,上述三个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上述三个标准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要依据上述标准,制定教师准入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此外,还要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三个标准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前,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直接下载填写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学生生命安全教师要放在首位
记者注意到,在三个标准中,都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对于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教师均有着详细的规定。
以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为例,其中规定,小学教师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小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此外,还要引导小学生体验学习乐趣,保护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小学生的广泛兴趣、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三个标准中,均都提到教师要保护幼儿或学生的生命安全。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教师要将保护幼儿或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教师要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
在上述三个标准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即均明确提出,教师要尊重幼儿或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或学生,不对幼儿或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
此外,上述三个标准均要求教师有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性健康教育仅小学标准提及
上述三个标准,也都提到作为专业教师,要了解幼儿或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特点,掌握相应的方法和策略。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性健康教育方面,三个标准中只有小学生教师专业标准有明文提及。在小学生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小学教师要掌握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而另一个性健康教育的阵地中学却没有明确提到。
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只提到中学教师要尊重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中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针对中学生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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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标准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师德要求,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二是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的发展。三是强调实践能力,要求教师要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不断研究,改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专业能力。四是体现时代特点,要求教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