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9月份是云南省各种野生植物果实成熟的季节,种类繁多的野果赏心悦目,令人垂涎欲滴。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也提醒广大民众,有的野果看似诱人可口,其实毒性很大,误食可能造成生命危险。像蓖麻籽、桐油果属于高度危险的有毒野果,即使少量摄入也可造成中毒,甚至死亡。
万一误吃了有毒的野果,中了毒怎么办?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表示,一般情况下,有毒的果实进入体内后,会引起恶心、腹泻、头晕等症状。一旦误食有毒野果,可立即给予催吐,具体做法可以用筷子或汤匙压舌根部引吐,或者大量反复灌食温开水、盐开水、生鸡蛋清,直至帮助吐出有毒物质。摄入毒素的剂量直接影响中毒患者愈后的好坏,因此中毒后的催吐是最为重要和有效的措施,催吐的时机越早效果就会越好,催吐即使实施较晚也比不实施要更好。简单处理后,应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送治时,用袋子装好误食的毒果交代给医务人员,症状较重则需要第一时间打电话向120呼救。
常见有毒野果
蓖麻籽。蓖麻籽含蓖麻碱、蓖麻毒素、蓖麻油,毒性较强,口服蓖麻毒素2mg或蓖麻碱160mg可致成人死亡。成人或儿童误食(不管生与熟)3~12粒即可引起严重中毒。误食蓖麻籽后,中毒的潜伏期较长,一般1~3天,中毒表现主要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痛、嗜睡、惊厥、昏迷等,如不及时救治,严重者多在6~8天出现脱水、惊厥及心力衰竭而死亡,目前临床上没有特效解毒药。
桐油果。桐油果含有大量桐酸,对人体肠道有极强的刺激作用,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晕、胸闷、无力等症状,严重者甚至损害肝、肾、心、脾及神经,可出现血尿、全身酸痛无力、呼吸困难、抽搐、休克,最后可因心脏麻痹而死亡。用桐油果榨出的油称为桐油,桐油颜色、味道与菜籽油、茶油、花生油等食用油极为相似,而晒干后的果实大小和形状跟核桃很像,所以误食的事件并不鲜见。
厚果鸡血藤果实。厚果鸡血藤树生长于溪边、疏林下及灌木丛中,在文山及周边地区比较多见,它的种子和根有毒,食用后除出现恶心、呕吐、乏力等急性胃肠症状外,还会出现头昏、神志模糊、四肢麻木、咽喉干燥等植物性食物中毒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厚果鸡血藤果实引起中毒并不常见,但是一旦误食此果实后死亡率很高,一是其毒素毒性与砒霜相当;二是一旦中毒,无特效解毒药;三是年老体弱者中毒症状和体征不明显,更具隐匿性,以致延误排毒导致死亡。
商陆。最常见的秋果要数商陆,串串果实状似成熟的葡萄,根部则类似于人参,秋季在宁波随处可见。”邬坤乾介绍说,按照毒性分级标准,有毒野果一般分为小毒、有毒、大毒、剧毒四级。商陆植株的各部分对人和牲畜均有毒性,其中根和果实毒性较强,属于有毒一级,其毒性成分主要为商陆毒素,人吃了可致剧烈呕吐并有腹泻,严重时会引起惊厥甚至死亡。
红茴香。长相跟八角茴香类似的红茴香也在这个季节结果,这也是一种有毒的果实。“两者气味、长相差不多,简单区分办法是,八角茴香有8个角,红茴香有8—13个角。”
此外,常见的有毒果实还有闹羊花、蓖麻子、千金子、魔芋、滴水观音、马兜铃、草乌、野鸦椿、天南星的果实等,市民看到了千万不能去尝。专家建议,一般情况下,有毒的果实进入体内后,会引起恶心、腹泻、头晕等症状,一旦误食有毒野果,可以用筷子或汤匙压舌根部引吐,吐后再口服温水反复引吐,直到胃内毒物全部吐出,这样就可以避免更多毒素进入体内,并携带所食果实尽快到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