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2023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与社区(村)居委会、村卫生室、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志愿者组织等的合作机制和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内容。
对老年人开展疾病早期筛查
在预防保健方面,《规范》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辖区内常住老年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并开展早期筛查与干预管理。包括为辖区老年人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将健康体检、诊疗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保存;为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按协议内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诊疗、咨询等方式,对老年人开展疾病早期筛查,并对筛查出的疾病进行转诊,明确诊断后进行治疗或健康指导等干预。开展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包括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诊疗、健康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病这5种常见慢性病进行筛查。患有5种重点慢病的老年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评估服务。针对失能、认知障碍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早期筛查评估与干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