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近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一老一小”扣除提高后的标准是多少?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
2018年以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我国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此次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再予以叠加扣除,兼顾了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