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将自己的游戏账号以12万卖给他人后,因为内心不舍又申诉找回了游戏账号,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把游戏账号卖了再找回属于犯罪吗?下面八宝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上海一名游戏资深玩家小奇因无力归还他人的借款,将自己的游戏账户以12万元转让,然而因心有不舍,他又谎称游戏帐户被盗,申诉“找回”了账户,于是买家将小奇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奇将游戏帐户归还。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小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小奇认为判决过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他辩称,“平台规定账户不能随意买卖,所以我不是偷,只是把自己的账户找回来。”二审法院认为,小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找回”技术窃取已经转让他人的游戏账户这一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实际上游戏账号也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游戏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而且游戏装备、人物、道具等都是通过真实货币购买等方式取得,因此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个人财物。
其次,签订相关的游戏账号转让协议后,卖家已经将游戏账号转让给买家,就这包括了账号使用权在内的所有权均已实现转移,事后无论卖家采取何种手段都是对买家财产权的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盗窃虚拟财产价值达到立案标准也会以盗窃罪论处。
游戏账号卖了后悔想找回这种行为是构成犯罪的,游戏玩家们绝不能动这样的歪脑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小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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