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本身就是不幸婴儿,因种种“规定”让有能力领养的人望而却步,想让弃婴改变命运,过上正常孩子的生活就这么难吗?在其他国家领养弃婴是一件伟大的事,是善举。可在我们这呢?上户难,读书难,出行难,就连给弃婴打疫苗都难!
2012年,北京人王立云在河北遵化路边捡到了几个月大的陶陶,并收养了他。随后王立云发现,因河北、北京两地政策冲突,孩子既不能上北京户口也不能上河北户口,成为“黑户”。
收养弃婴成黑户6年,无法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是导致被收养人成为黑户的主要原因,已届入学年龄的孩子,只能靠关系在河北“偷偷上学”,如今更面临失学的窘境。
是否可以考虑暂时交由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办理收养手续,首先解决户口问题,然后就可以上学了。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者林丽霞表示,河北的收养规定和北京的户籍政策有一定冲突。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还是有一定的欠缺。这个问题是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历史性。这涉及到两个地方的规定的冲突。但你不能把所有责任都归咎于当事人,你不能把所有代价都让当事人来背负。
这个人已经生出来了,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六年了,你不给他户口,这个也是不符合我们国家的整个法律的立法意图,不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
怎样给私自捡来的弃婴入户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户口: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需要哪些证件?
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这个大姐心底是善良的,那么多事情真的是要好好解决了
想起了以前的房姐房叔,一个人好几个户口,也不知咋办的
zf也难做啊!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捡来的?如果是偷来的呢?
他是生命,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手续具备齐全为啥不给落户口?
我从小领养,也是黑户,一直到2010户口普查,18岁才有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起,跑了很多次,拖很多关系,领养我的只有奶奶和养父,家里条件也不好,但是政府就是不给你上户口,学是可以上,但必须要借读费
好像有过这样的奇葩事,一个人是黑户无法办理户口,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被判了几个月,派出所立马主动给办理了户口,他还说早知道可以这样方便办到户口,也不用这些年折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