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师生恋大多数是比较反对的,很多人认为这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有不对等的,近日,牛津大学拟出新规禁止师生恋,但只是强烈建议,那么,为什么要禁止师生恋?下面八宝网小编就来说说。
据英国《每日邮报》20日报道,牛津大学正考虑颁布新规:禁止教师与学生发展恋爱关系以及发生性接触。牛津大学或将成为继伦敦大学学院后,英国第二个明令禁止“师生恋”的顶级高校。
报道称,该校当前的政策只是“强烈建议”不要发展“师生恋”,但并未明令禁止或施以处罚。一些人担心若学校默许师生之间存在亲密关系,女性会有被骚扰的风险,还有人担心学生会出于成绩考虑,陷入“被骚扰却不敢举报”的窘境。新规将针对所有授课教师或学生导师,若违反禁令,轻者会被正式警告,重者将被解雇。
近日,牛津大学圣休学院已投票禁止该学院教师与所教学生发展亲密关系,该校的伍斯特学院也效仿圣休学院对这一规定进行投票。《星期日泰晤士报》称,牛津大学教育委员会将在新年前决定是否在全校范围内推行这一禁令。据报道,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等美国常春藤高校已颁布“师生恋”禁令,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今年早些时候也颁布相关禁令。
禁止大学“师生恋”,无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首先,大学生年龄上虽已成年,但大多数心理上都还没有完全成熟,面对恋爱容易盲目,特别是在与老师交往时,出于对老师身份的信赖和崇拜,很容易失去冷静,放松应有的戒备和警惕。
另外,由于师生之间地位的不对等,恋爱也很难做到完全平等。如果大学教师以论文、学业等相诱、相胁,那就超出了恋爱的范畴,涉嫌其他不道德甚至更严重的问题。
近年来,媒体上曝出的大学教师生活不检点或性侵女生的新闻委实不少。不管是从保护学生,还是从维护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角度,对“师生恋”都应给予更多的关注。
也正因此,世界范围内,禁止“师生恋”的大学是越来越多了。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等美国常春藤高校已颁布“师生恋”禁令,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今年早些时候也颁布相关禁令。
而在中国,类似声音也时有所闻。一位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就曾经在《中国青年报》撰文提出,在加快推进建设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视角之下,重新审视大学师生伦理关系,已经是中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紧迫课题,要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高校“师生恋”。
不过,禁止“师生恋”也面临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法律依据的问题,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无禁止师生谈恋爱的条款。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依据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师生之间别说谈恋爱,就是结婚生子,他人也无权干涉。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很明显,禁止的是那些不正当或违法的行为,并不意味着禁止一切师生恋。如果要完全禁止,法律依据何在?是否要因此修改现行法律?
中国性学家李银河博士提出过“性爱三原则”,即“自愿、成人、私密”,也就是双方自愿、均为成年人、在私密场所进行。她认为,不管何种形式的性爱,只要遵守“性爱三原则”,就应像人权那样受到保护;对性的约束越宽松,社会越和谐。这才是现代人类文明的应有之义。
另外,师生恋如何界定,恐怕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恋爱是比较私密的事情,除非当事人公开恋情,否则其他人很难窥破。并且,师生之间的交往,到底是正常交往,还是到了恋爱的程度,谁来判断?没有确凿证据,会不会制造冤情?进行调查取证,又会不会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
相对于法治精神和婚恋自由而言,“师生恋”没那么严重,无须严防死守。禁止“师生恋”弊大于利。对“师生恋”比较现实的措施,一是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守住为人师表的底线;二是加大对性骚扰学生等丑陋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将不合格的害群之马清理出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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