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日持久的面粉增白剂是否禁用之争终于尘埃落定。3月1日,在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在京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卫生部、工信部等6部门发布公告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解释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技术上确有必要,二是安全可靠。尽管过氧化苯甲酰按规定使用未发现安全性问题,但由于面粉加工行业已无使用上的技术必要性,因此决定予以撤销。为尽可能降低撤销行动对产业的影响,依据国际惯例,政府设置了撤销过渡期。相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以及监管措施的实施要求后,决定将原来征求意见公布的1年过渡期缩短,由原来的今年12月1日起禁止提前到今年5月1日起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