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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宜忌原则--饮食宜忌

05-04 发热 原则 我要评论


正常人的体温,一般保持在36.2-37.2℃的范围内。如果体温超过37.3℃,即可称之为发热:体温在37.4~38.4~之间,通常称为低热,若低热持续2周以上,则可称之为长期低热;体温在39℃左右者,可称之为高热;超过40℃以上者,又可称为过高热;高热持续2周以上者,即为长期高热。
产生发热的原因,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感染性发热或非感染性发热,也有分为器质性发热和功能性发热。中医认为发热的病机极为复杂,通常可分外感发热和内伤发热。外感发热又有外感风寒、外感风热、风温、湿温、热毒之分,以及热在气分、热在血分、热在半表半里的区别;内伤发热有气虚发热、血虚发热、阴虚发热、瘀血发热的不同。对于发热的病人,除了分析发热的原因,采取相应的中西药物治疗外,对饮食物的宜忌,亦颇为重要。

宜忌原则
凡发热病人,饮食宜选择清淡而易于消化的流汁或半流汁,以补充人体消耗的水分,如汤汁、饮料、稀粥之类:宜吃具有清热、生津、养阴作用的食品;宜吃富含维生素及纤维素的蔬菜瓜果。忌吃黏糯滋腻,难以消化的食品;忌吃高脂肪及油煎熏烤炒炸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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