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物的分类
1、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银杏、花生、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驴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鹅蛋、鸭蛋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鸡蛋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二、食用发物需要注意哪些
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宜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三、关于疾病的饮食指南
1、皮肤瘙痒病少吃韭菜:
“生发类发物”指具有生发性的食物,如韭菜、春笋、香椿、香菇、香菜等,易诱发皮肤疮痒及发疹,所以有这类病的人要少吃。
2、肝火旺别吃公鸡肉:
“动风升阳性发物”指易引动肝风,易升气升阳的发物,这些发物多为热性阳性食品,如猪头肉、公鸡肉、鹅肉等,高血压、肝阳上亢、头风痛及癫痫病人不宜食。
3、易过敏少吃海鲜:
“风性发物”指风性窜动但不升阳的食物,如海鲜鱼虾蟹等。此类发物对过敏性疾患,如荨麻疹、过敏性哮喘有诱发及加重作用,另外,因含有嘌呤类,所以痛风患者也不宜食。
4、中风要禁热性鱼:
“动火动血类发物”指阳性及热性食物,如狗肉、鹿肉、酒、胡椒、大蒜,热性鱼,如黄鳝、泥鳅、草鱼、胖头鱼、白鲢鱼。因有助火动血作用,所以皮肤疮痒、眼疾、中风等患者皆不能食用。
5、呼吸系统疾病忌羊肉:
“助湿生痰类发物”指有腥膻味的肉类,如羊肉、牛肉等,上呼吸道感染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均不宜多食。
四、关于发物的介绍
发物中如鸡、蛋类、猪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牛肉、羊肉、公鸡、虾、螃蟹、无鳞鱼等肉类食品,及蔬菜中的韭菜、香菜、茴香、葱、姜等辛香发散之物。但目前现代研究,在这一领域上没有确切的科学依据,吃了这些所谓发物,是否一定会导致肿瘤的复发。